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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新时期加强水土保持工作的探讨(2)

来源:水土保持通报 【在线投稿】 栏目:期刊导读 时间:2021-07-10
作者:网站采编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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摘要:5.严格追究责任。防止人为水土流失的责任主体是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,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和施工单位,分别对其技术成果、工程施工过程和质量负责

5.严格追究责任。防止人为水土流失的责任主体是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,水土保持技术服务单位和施工单位,分别对其技术成果、工程施工过程和质量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。对生产建设中发生的水土保持问题,其管理部门要依据水土保持法和水土保持问题责任追究办法等规定,确定违法违规情形,认定责任单位并经责任单位确认,依法严肃追究生产建设单位、技术服务单位和施工单位等相关单位和个人的责任。

总之,在新时期,水土保持工作要有新思路、新气象、新作为,更要有新本领、新举措、新成效。作为水利人,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,按照全国水利改革发展的总基调,以实际行动诠释和践行新时代的水利精神,为水土保持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保证和强大的精神支撑。

文章来源:《水土保持通报》 网址: http://www.stbctbzz.cn/qikandaodu/2021/0710/745.html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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